Workflow
苏试试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
300416苏试试验(300416)2024-03-28 19:2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5][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9]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标准由董事会决定[13] - 其他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相关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3]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13] 关联交易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15] 独立董事要求 - 关联交易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且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应第一时间提交材料,独立董事可聘中介机构出报告[2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大会[16]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定期报告披露履行情况,变化或期满续签依金额提交审议[17]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依预计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提交[17]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9] 关联方管理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申报关联方变更,董事会秘书更新名单[21] 资金往来检查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