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名称由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 股份收购与持有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新增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债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资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6] - 原章程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总额5%,修订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6]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不由公司回购上市前股份[6] - 增资扩股新增股份持有人上市24个月内转让不超新增总额50%[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特定时间申报离职有不同转让限制[7] - 持股5%以上董监高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9]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审议[11] 股东大会召集与提案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2]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股东大会投票与登记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股东大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14]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14] 表决权规定 - 股东按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一股份一票,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5]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5]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5]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18]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董事任期与会议通知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或紧急情况提前5日书面通知[20]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23] 财报编制与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25]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26] 公司合并通知债权人 - 公司合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7] 章程生效时间 - 《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28]
五洋停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