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7] - 定期会议变更需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0] 董事会会议出席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应建议撤换[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4] 董事会会议表决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担保有额外要求[20]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21]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2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23][24] 董事会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全程录音并事先告知[24]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24] - 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可说明不同意见[27] - 决议公告含相关内容[28] 董事会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29][30]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