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金额的关联交易事项,体 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保证该笔业务的顺利实施,不存在 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