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以 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的通知(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