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月)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 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按照对外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 良好经济效益;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