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0]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主持[10] 会议要求 - 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一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0] - 一般现场召开,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通讯或书面审议[11]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由出席董事签字[11]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相关人员列席[13]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