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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清水源清水源(SZ:300437)2024-08-27 19:5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8] 选聘要求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相关行政处罚且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聘期与轮换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可续聘[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改聘情况 - 出现五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6] - 年报审计期间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16]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7] 审议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7]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9] 其他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20]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六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