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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鹏辉能源鹏辉能源(SZ:300438)2024-04-26 21:0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为会计专业人士[6] 任职与增补 - 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6] 职责与会议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9]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7] - 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