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美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