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会议材 料及具体议案内容,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邹炳德先生、 邹继华先生、黄盖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