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B 幢 22 层 电话:0571-88362156 传真:0571-88362156 邮编:310016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G0010 号 致: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