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顾诚 黄庆 吉利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 保证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董事会 审议的担保限额内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