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6] - 因权益分派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方、过入方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7] 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违规收益归公司[7]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8]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11] 减持计划 - 董监高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12] - 减持计划含拟减持数量等信息,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3] - 减持区间内公司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3]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按规定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股份变动披露 - 董监高股份变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 司法强制执行等减持按深交所规定披露公告[14]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违规处理及办法说明 - 董监高转让股份违规,证券监管部门视情节处分处罚[17]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9]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