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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300446航天智造(300446)2023-09-05 20:07

第一章 总则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 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一条 为规范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 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 信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规定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 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