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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重大信息内部保密规定
300446航天智造(300446)2023-09-05 20:07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 人。证券事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 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 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 构。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 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 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同意,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