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756 号 致: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的相关事宜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和《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 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