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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300451创业慧康(300451)2024-04-12 19:0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限[4] - 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4]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专门会议讨论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及时披露[6]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多样,形成意见或决议,记录保存十年[6] 公司义务 - 保证会议召开,提供条件、资料,承担费用[7]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