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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300451创业慧康(300451)2024-06-07 18:24

制度修订 - 2024年6月7日召开会议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2年4月)》[2]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刑罚未满六个月内、处罚决定作出后未满6个月、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情况不得减持[2][3] - 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份[5] 可转让股份规则 - 任职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4]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以上年末股份为基数算可转让数量[6] 特殊情况处理 - 集中竞价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书面告知并备案公告[6]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二日内告知董事会披露[7] - 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制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