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会委员签字: 袁朝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对上 述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小宁先生、殷世宝先生、 刘森先生、赵海丽女士、厉达先生、厉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上述人员具备行使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