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对照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条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 | 第二条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 | | 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 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 |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 | 司")。 | | 公司系由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 | 公司系由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 | | 责任公司于二〇一一年二月依法整体变更 | 责任公司于二〇一一年二月依法整体变更 | | 设立,并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 设立,并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 |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 | |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 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 | 根据需要,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