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关于取消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一、原自愿性披露标准 公司签署的单个销售合同涉及销售金额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销售金额虽未达 到10,000万元人民币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对于达到上述标准, 公司已经以其他形式披露过的合同将不再重复进行披露。 二、取消后的披露标准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制定了重大合 同自愿性披露标准,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 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自愿性 披露标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取消自愿性披露标准后,公司不再执行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自愿性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