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独立董事制度
香农芯创香农芯创(SZ:300475)2023-11-28 20: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5]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7]

香农芯创:独立董事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