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香农芯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香农芯创香农芯创(SZ:300475)2023-11-28 20:34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条 为强化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