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