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6年[2]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原为5家[3]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撤换规则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撤换,原为3次[4]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5]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6年[2]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原为5家[3]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撤换规则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撤换,原为3次[4]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