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2]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融资等事项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3][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证券部为日常办事部门,协助制定战略等[5] - 新增投资项目需经多程序评审[5]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两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相关规定 - 以现场方式召开为原则,可通讯表决[7] - 证券部负责人列席,必要时可邀他人[7]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保密[7]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