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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2023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高新杭州高新(SZ:300478)2024-04-19 20:17

内部控制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超资产总额1%错报为重大错报,超0.5%为重要错报[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直接财务损失占资产总额1%为重大缺陷,占0.5%为重要缺陷[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独立董事3名[11]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重大经营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1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11] 资金事项 - 2023年2月3日因原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偿付1231.38万元[17] - 截止2023年2月高长虹资金占用本金余额5803.37万元[17] - 资金占用费利率由4.35%调为0.35%,原资金占用利息1495.40万元调为120.32万元[17] - 2023年7月20日收回高长虹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17] 制度建设 - 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22] - 制定严格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保证日常运作规范高效[22] - 针对可疑事项和行为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和机制[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