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董事会产生,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