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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SZ:300480)2023-12-25 19:5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前款所指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