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 2-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1]第 ZB00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于 2020 年 12月 15 日披露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并于 2020年12月25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 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 核函〔2020〕0203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所")对于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我们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并 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间题 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 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58,000 万元用于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完工 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50,000 吨顺酐酸酐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