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进行了核实,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 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设定的公司2023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条件,所有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5,1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 销。 (2)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尚未解除限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