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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濮阳惠成濮阳惠成(SZ:300481)2024-07-07 15:3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七月 致: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1-330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南》")、《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