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与检查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一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募集资金现场检查[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7次[3] -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次数为0次[4] - 培训次数为0次[4] 股价与回购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20%,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7]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0日内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并提前公告[7] -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单次不低于2000万元[8] 增持与分红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8] - 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8] - 公司上半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期净利润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8]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5%[9]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募集资金与项目 - 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采用专户存储制度[10] - 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 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包括体外快速检测产品扩产等项目[10] 承诺事项 - 发行人及相关方承诺因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美、王继华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不再是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自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信守承诺[11] -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投资与发行人经营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单纯财务性投资除外)[12] 保荐核查 - 保荐人核查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影响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13] - 报告期内,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万孚生物也不存在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14]
万孚生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