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3)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有效执行了相关制度。 三、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 情况。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