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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蓝晓科技蓝晓科技(SZ:300487)2024-04-21 16: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 理类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 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或者以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