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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通合科技通合科技(SZ:300491)2023-09-22 19: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二〇二三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依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凡属《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 独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