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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通合科技通合科技(SZ:300491)2023-09-22 19: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通合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 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