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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通合科技通合科技(SZ:300491)2023-09-22 19:36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