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合科技")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