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计划指标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不超获授总额50%[4] 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程序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监事会认为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4]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合规法律意见书[4]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4]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4]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符合管理办法要求[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股东大会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