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 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严谨、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专项说明如下: 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存在占用公司30,557.44万元资金的情 况。 整改措施:(1)2022年4月27日、5月27日,美尚生态与高新投签订《债权豁免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