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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2023年12月)
*ST美尚*ST美尚(SZ:300495)2023-12-13 22:26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委员,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