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美尚的关注函
1.《回函公告》显示,王迎燕、徐晶因个人融资需求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和该案原告杭州卓诚佳鑫商贸(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诚公司")签订了案涉个人借款协议, 公司无法核实该个人借款协议上有公司盖章的原因,公司从 未与卓诚公司发生过上述借款,卓诚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豁免了对公司的上述债权,公司表示该案对财务报表没 1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43 号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2 月 22 日、2 月 28 日晚间,你公司 分别对我部于 1 月 30 日、2 月 7 日、2 月 18 日发出的《关 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 〔2024〕第 7 号,第 19 号,第 28 号)进行了回函(以下简 称《回函公告》),我部对回函内容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年 审会计师及律师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有影响。然而,根据该案件裁判文书显示,2021 年 4 月 23 日,卓诚公司与王迎燕、徐晶及*ST 美尚(以下简称"三被 告")签订《借款担保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