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美尚的关注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57 号 3.你公司于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回函的公告》显示,澄宇所对衡南煜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铁汉生态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7 个项目全部进行了函证,承做 的中节能铁汉星河(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的**镇中心型 公益性公墓一期项目已收到回函,其他项目尚未收到回函, 未见异常。 (1)请澄宇所说明公司 7 个项目回函具体情况,是否与 前期信息披露存在不一致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差异情况 并说明对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可能产生的 影响。 (2)请澄宇所进一步说明就公司 7 个项目已经执行的审 计程序、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还需实施的特别审计程序及具 体实施计划,并就项目的会计处理、会计确认的规范性以及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逐一、审慎发表明确意 见。 1 高履职情况,并说明截至回函日 2023 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 数据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存在不一致情形。 2.请列示自聘任澄宇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以来,你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