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澄宇所")对美尚生态 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澄宇审字[2024]0070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 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该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美尚生态实际控制的昌宁柯卡生态治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8 月,注册资本 20,500 万元,美尚生态出资 19,500 万元,占投资比例 95.12%。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昌宁柯卡生态治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223,69.18 万元,负债 117,129.91 万元,股东权益 5,239.27 万元。美尚生态 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合并范围不完整。因审计范围受限,澄宇所无法 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