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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富祥药业富祥药业(SZ:300497)2023-12-04 20:4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 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