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时、准 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可以视情 况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