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董事会决定对外资本投资的权限为:单项发生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300498 |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 公告编号:2024-4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07 |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 |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部分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规定了董事会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实业投资、对外资本投资 的决策权限,具体为: "董事会决定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权限为:一年内收购、 出售重大资产所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的, 由董事长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由董 事会决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由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决定实业投资的权限为:单项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一年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