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汇: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规则。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